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8月22日屏府教終字第11154311600號函及教育部110年4月26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00043106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實踐藝術教學研究中程計畫藝術學習共同經驗建構推展(紙材立體造形及接著劑)活動教師研習實施計畫1份。
三、研習日期與地點:
(一)日期:111年10月15日(星期六)
(二)地點:餉潭國小(屏東縣新埤鄉龍潭路149號)。
(三)本府核予出席人員公(差)假及活動後一年內補休一天(課務自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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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0-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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